
车 辆通关
粤澳两地牌车
申请人需先完成广东省公安厅之粤澳两地牌申办流程。
方法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在澳门海关官网、或一户通和商社通成功绑定后透过「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向海关递交以下申请数据,而无须亲临办理,数据经海关批覆后,申请人便可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付有关申请费用。随后,申请人再按通知内容自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带同以下文件,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为车辆张贴电子卷标,其后于「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下载数码证照: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批文卡),如批文卡数据显示不清晰,可自行透过内地办理机关网站下载有关通知书之第二联以作补充。
-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批文卡)内所载全部驾驶员之进出本澳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 预约完成后,申请之车辆在预约当天请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届时请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 或一户通“车辆数据” 的实时信息,以便进行核对。
- 如车主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张贴电子卷标,须于张贴电子卷标当日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附注:
- 曾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均不能使用网上办理首次申请。
方法二:亲临办理
车主可亲身或由其代理人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或现场索取)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批文卡)影印本,如批文卡数据显示不清晰,可自行透过内地办理机关网站下载有关通知书之第二联以作补充(需打印本)。
-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批文卡)内所载全部驾驶员之进出本澳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车主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预约完成后,申请之车辆在预约当天请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届时请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或一户通“车辆数据”的实时信息,以便进行核对。
附注:
- 所有影印本采用 A4格式,须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如出现车主变更(转名、新增或减少持有人)及车辆状况变更(颜色或发动机等),均须重新办理申请。
地点: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澳门海关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周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据第3/2006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之规定,相关通行证的签发费用如下:
- 首次申请:澳门元 100元;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澳门元 200元。
- 首次申请: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 续期申请:自申请起计 1个小时完成。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查询热线:
2855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
横琴单牌车
- 澳门商户在横琴注册设立至少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在横琴具备实体经营场所并已实际运营开展业务,允许申请3个以内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证;
- 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新区购置房地产(限住宅、写字楼、商铺),允许每个单位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证;
- 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在横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并在横琴缴纳社保,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证;
- 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属于横琴新区引进特殊人才,或与横琴新区管委会(及下属国有企业)有合作协议的澳方派出机构派驻横琴的工作人员,凭澳方派出机构和横琴新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及下属国有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1个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境牌照;
- 由2022年8月22日起,全面开放澳门非营运小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入出合作区配额,澳门机动车所有人为年满18周岁的澳门居民,允许申请1个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使用此款申请条件办理的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每月新增发放500个配额,先到先得。琴、澳两地政府部门可根据横琴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再作调整。
-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及下属机构,允许为其所有的澳门公务车辆申请横琴单牌车资格,并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 对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限于选择其中一个条件办理。
符合资格之申请人,需先于横琴主管当局完成办理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申请。
- 机动车类型为9座(含)以下澳门非营运小型客车。
-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及动产登记局颁发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凭证,且在有效期内。
- 已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险期限不少于临时入境牌证有效期。
- 境内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处理完毕。
- 安装电子车牌识别标签。
-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3年内无超出批准行驶范围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 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机动车5年内无超出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滞留境内交通违法行为。
- 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5年内无利用入出横琴的澳门机动车参与走私、偷越边境、携带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禁物品、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超范围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 在境内外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法行为。
- 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方法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在澳门海关官网、或一户通和商社通成功绑定后透过「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向海关递交以下申请数据,而无需亲临办理,数据经海关批覆后,申请人便可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付有关申请费用。随后,申请人再按通知内容自行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带同以下文件,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为车辆张贴电子卷标,其后于「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下载数码证照: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需打印本)
-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内所载全部驾驶员之进出本澳的身份证明文件。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 预约完成后,申请之车辆在预约当天请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届时请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 或一户通“车辆数据” 的实时信息,以便进行核对。
- 如车主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张贴电子卷标,须于张贴电子卷标当日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附注:
- 曾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均不能使用网上办理首次申请。
方法二:亲临办理
车主可亲身或由其代理人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或现场索取)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 (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需打印本)
-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内所载全部驾驶员之进出本澳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主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预约完成后,申请之车辆在预约当天请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届时请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或一户通“车辆数据”的实时信息,以便进行核对。
附注:
- 所有影印本采用 A4格式,须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如出现车主变更(转名、新增或减少持有人)及车辆数据变更(颜色或发动机等),均须重新办理申请。
地点: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澳门海关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周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据第3/2006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之规定,相关通行证的签发费用如下:
- 首次申请:澳门元 100元;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澳门元 200元。
- 首次申请: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 续期申请:自申请起计 1个小时完成。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查询热线:
2855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
驾驶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的交通安全条例!
凡在横琴道路发生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将由横琴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海关查询热线,电话﹕8989 4317。
港澳跨境车
申请人需先完成澳门交通事务局港珠澳大桥配额新申请。
方法一:亲临办理
首次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 (澳门车辆):
首次申请所提交之文件及办理手续,请参阅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 澳门私家车往来港澳常规配额-澳门配额新申请。
自澳门海关接获交通事务局批准文件后,澳门海关将以短讯通知车主可进行预约张贴电子卷标,申请人必须已完成预约方可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车主可亲身或由代办人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 (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或现场索取)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如车主为商业企业或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附注:
-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 属首次申请,于预约张贴电子卷标时,海关将协助交通事务局转交未拆封之信函(内附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等资料)予车主,倘对信函内之数据存有疑问,请向交通事务局查询。
- 属续期申请,则须往交通事务局领取相关许可证。
- 张贴车辆通关电子卷标期间,请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或一户通“车辆数据”的实时信息,以便进行核对。
首次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 (香港车辆):
自澳门海关接获交通事务局批准文件后,澳门海关将以短讯通知车主(配额持有者)可进行预约张贴电子卷标,申请人必须已完成预约方可前往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车主可亲身或由代办人办理并递交以下文件:
- 申请表(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或现场索取)
- 车主(配额持有者)之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 车主(配额持有者)如为商业企业(公司):
- 香港运输署发出之车辆登记证明(即牌簿)。
- 如车辆作抵押,须递交有关抵押证明文件。
须提交有效期内由香港税务局发出之商业登记证明正本或商业登记证核证副本或商业登记证复本“电子纪录”(详情有关BR申请可前往香港税务局自行查阅)。
公司委托代办人之授权书(授权书上必须盖有委托公司之印章盖印),以及代办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附注:
- 当申请人收到海关审批通过短讯后,方可预约张贴电子卷标。
- 所有影印本采用 A4格式,须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的车辆,如出现车主变更(转名、新增或减少持有人)及车辆数据变更(颜色或发动机等),均须重新办理申请。
地址: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澳门海关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周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据第3/2006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之规定,相关通行证的签发费用如下:
- 首次申请:澳门元 100元;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澳门元 200元。
- 首次申请: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 续期申请:自申请起计 1个小时完成。
- 因损毁 / 遗失而补办:自申请翌日起计 2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批讯息。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查询热线:
2855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
澳车北上
须为澳门机动车所有人(即车主),且年满18周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的澳门居民,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1辆澳门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申请人须为车辆所有人,不要求具备有效的澳门及内地驾驶资格。倘具备驾驶资格,则可自由选择是否绑定自己为备案驾驶人。
于内地办公日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透过“澳车北上”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https://macaoapply.singlewindow.gd.cn/ )或下载“澳车北上”App办理手续
预约规则及注意事项:
以先到先得方式预约(最早可提前30天或最迟于预约日前1天的22:00前预约),额满后停止当天预约申请,倘有预约配额被取消,将重新于平台上发放供预约。
每台车辆每月可预约3次通关。
当月通关预约已使用后(出境澳门)才可以再次进行预约。
取消预约必须最迟于预约日前1天的22:00前取消,每一车辆每月最多可取消预约两次。
对于已预约但没有出境澳门之车辆,将限制其当月往后的通关预约,系统亦会向车主发出禁止预约的讯息。
根据第3/2006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之规定,相关通行证的签发费用为澳门元 100元。
澳门交通事务局“澳车北上”专页:
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
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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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查询热线:
2855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
临时出入境车辆
根据第3/2006 号行政法规《车辆进出澳门特别行政区陆路边境的监管》第六-A条规定, 临时性质的出入境车辆,须向海关关长申请一次性的通行许可。
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
为简化办理车辆边境通行证手续,海关于2019年3月26日推出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
申请人可在网上向海关递交申请数据,无需亲临办理。申请数据经海关批覆后,申请人可使用网上缴费服务缴付有关申请费用。
随后申请人再按通知时间带同申请文件,前往指定的海关站领取车辆边境通行证及为车辆张贴电子卷标。
可在网上办理的服务包括: 首次申请、续期申请、补办申请和变更驾驶人。
为配合澳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发展,澳门海关已将“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整合至“一户通”及“商社通”
现时海关为粤澳两地牌车、横琴单牌车、澳车北上及港澳跨境车四类车辆提供的各类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包括通行证的首次申请、续期、补办、变更驾驶人、查询或缴费等,全数均可透过“一户通”及“商社通”进行办理。
此外,用户在利用“一户通”及“商社通”进行申请时,还可以使用“一键导入”及“扫码授权”功能,直接导入车辆和车主的数据,毋须手动输入及上传相关文件,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教学内容详情可浏览“澳门海关”官方微信号进行查阅)
故市民除了可利用一户通和商社通申办车辆边境通行证的相关服务,亦可透过海关官方网页、微信账号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申办。
可在网上办理的服务包括: 首次申请、续期申请、补办申请和变更驾驶人。
注意:
- 首次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之人士,可直接透过海关官方网页「车辆边境通行证网上服务」向海关提交申请数据,提交申请的同时网上服务一并开通。
- 现时持有车辆边境通行证而未开通网上服务之人士,如欲使用网上服务,需要亲临海关作登记以便开通有关服务。
- 申请人(车辆所有人/代理人)必须提供一个有效的澳门/香港流动电话号码,用于接收系统一次性密码及海关批覆讯息。服务成功开通后,海关将向该绑定的流动电话号码发送通知讯息。
- (按行政公职局要求,一户通只能为个人车主本人作申请服务,而商社通则支持代办及为法人作申请服务)
-
申请人(车主/代办人)亲临海关开通服务时,需要带备下列文件:
- 申请表 (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或现场索取)
- 车主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如为商业企业,须提供90天内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明。(如车主多于一人,须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 车辆登记折。(即绿色卡)
- 汽车所有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取得的汽车登记数据)
- 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资格确认函。(需打印本) / 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即批文卡),如批文卡数据显示不清晰,可自行透过内地办理机关网站下载有关通知书之第二联以作补充。(需打印本)
- 获主管当局批准驾驶车辆的所载全部驾驶员之进出本澳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如车辆作抵押,须提交有关的抵押证明文件。
- 如车主为商业企业或如非车主亲临办理,须提交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有关授权书式样可于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 申请人必须绑定一个有效的澳门/香港流动电话号码,该号码用于接收系统一次性密码及海关批覆讯息。
- 服务成功开通后,海关将发送通知讯息至绑定的流动电话号码。
- 如欲绑定至另一流动电话号码或车辆状况发生改变时,须亲临海关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地点: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澳门海关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周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查询热线:
28555090*
-均设有同步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