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 港澳三地一鎖計劃(港澳段)

粵港澳三地一鎖計劃(港澳段)


“粵港澳三地一鎖計劃”是粵港澳三地海關共同推出的跨境物流合作項目,透過應用電子鎖及全球定位系統,對進出口車輛及其所載貨物進行全段監管,減少同一批貨物被海關重複檢查的情況,從而提升貨物運轉效率,協助業界節省貨物運送時間和提高競爭力。


  • 企業在港澳兩地均設有公司
  • 企業只在香港或澳門設有公司,但已與位於另一個地區的企業成為合作夥伴

  1. 申請者必須具備使用電子數據交換(EDI)報關資格;
  2. 經營人未曾違反任何由澳門海關所執行的法律法規;
  3. 申請者必須具備開展“粵港澳三地一鎖計劃”(港澳段)業務的資格,例如從事港澳跨境物流業務,擁有符合港澳跨境資格的車輛或使用港珠澳大橋澳門跨境貨物轉運站等設施;
  4. 符合港澳兩地海關監管要求

  1. 適用香港海關監管的以下四類的轉口貨物:
    1. 不受任何許可證或牌照監管的一般貨物;
    2. 獲發許可證的應課稅品;
    3. 獲發許可證的受管制化學品;
    4. 轉運貨物豁免許可證方案所涵蓋的貨物。
  2. 如有從香港出口往澳門或從澳門進口香港的貨物與轉口貨物一同付運時,則只適用於一般貨物,即不受任何許可證或牌照監管(已具備有效許可證或牌照的藥劑製品及藥物類別及無線電通訊發送器具除外);及符合香港海關的“多模式聯運轉運貨物便利計劃”的涵蓋範圍內的貨物;
  3. 適用澳門電子報關的進 /出 /轉口之准照或申報單貨物。

  1. 車輛類型為貨櫃車,不能為貨斗車;
  2. 貨櫃車所載的貨櫃必須採用封閉式設計,其單一口設置於貨櫃的尾部;
  3. 貨櫃車具備使用“港珠澳大橋澳門跨境貨物轉運站”資格;
  4. 車輛的集裝箱箱體不得進行非法改裝;
  5. 貨櫃車的櫃門可被電子鎖鎖上,且電子鎖鎖上後沒有其他通道可以進入該貨櫃內。

備註:電子鎖可綁定的車輛數目:澳門段6輛及香港段1輛。


地址:港珠澳大橋澳門海關站、內港海關站、澳門國際機場海關站及路環九澳海關站。

辦公時間:24小時

專項查詢熱線:84912338 (港珠澳大橋澳門海關站值日室)


  1. 已填妥的澳門段申請表正本;
  2. 對於不具任何跨境資格只使用跨境貨物轉運站的澳門貨車,需提交澳門身份證副本、本澳商業登記證明副本(包括營業稅 M/1 格式)、汽車所有權登記資料、車輛資料證明及澳門特別行政區駕駛執照副本

  1. 申請者備妥申請文件後,可以親臨或郵寄方式向當地海關提出申請(港澳兩地海關均提供代收文件服務,倘企業向香港海關提交澳門段的申請文件,或向澳門海關提交香港段的申請文件,接收文件的海關將以郵寄方式轉交申請文件予另一方的海關);
  2. 文件審批完成後,有關結果將以信函方式通知相關企業;
  3. 澳方的申請企業在接獲澳門海關發出的過審信函後,可向電子鎖供應商提交申請結果及相關函件;
  4. 港方的申請企業憑“安裝電子鎖通知書”租用電子鎖;
  5. 租用電子鎖後,港方的申請企業需安排相關車輛於香港接受查驗;
  6. 查驗通過後,香港海關會將有關結果以信函方式通知申請企業;
  7. 港方的申請企業在接獲香港海關發出的通過查驗信函後,便可使用粵港澳三地一鎖計劃(港澳段)之服務。

常見問題

專項查詢熱線:84912338 (港珠澳大橋澳門海關站值日室)

電郵:info@customs.gov.mo

最後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