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只會用於直接關乎您所提出的事宜上,同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如本部門於調查個案時遇有疑問查詢,有關資料可能會轉介予有權限機構作處理或核實,且只供本部門專責處理有關問題的人員專用,整個程序採取保密措施處理。
2. 根據二月二日第5/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建議、投訴或異議可被銷毀。
3. 根據上指法令同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本部門對有留下身份及聯絡資料的投訴及異議,會在收到有關投訴及異議之日起計四十五天內給予答覆。
4. 所有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電郵或可能識別當事人的其他資料,均由提案者自願提供。倘個案有需要轉介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跟進處理時,提案者如無特別聲明則視為同意轉介其個人資料。
5. 請妥善保管您的個人之檔案查詢編號,不應洩露或提供予第三者知悉。
6. 平台所載的資料只供提案者參考,不具備作證明或其他用途。
7. 對任何因使用、或依據所載的資料而引致任何的損失或損害,概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8. 保留平台資料的修改及解釋權。
9. 所有資料均以卷宗所載為準。
10. 若上載之圖像或影像涉及任何法律責任,須由上載者自行承擔 。由於上載需時,請盡量將檔案容量減少或壓縮檔案後再上傳,且上傳之總容量必需小於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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