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周日(23日)清晨四时许,海关接获内地边防透过点对点联络机制通报,一艘可疑快艇正驶向竹湾海滩,海关接报后随即展开海陆搜索。海关巡逻快艇率先到达现场并截获该艘可疑快艇,拘捕艇上2人;其后,关员在附近岸边截获4名可疑男女,全部被带返船队基地作进一步调查。
此外,关员又发现蛇艇上藏有一把长约17厘米的生果刀及20厘米长的剪刀,经查问,2名驾船男子供称上述利器是用作协助偷渡时防身之用。二人涉嫌触犯第6/2004号法律第十四条所述之(协助)罪及《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质)所指之犯罪,海关将二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而4名非法入境者则交予治安警察局处理。
另外,今年三月被海关拘捕的1名未成年蛇头,日前被初级法院裁定三项协助罪成,判囚六年。被告供认收受他人一千元人民币酬劳,协助驾船运送3名偷渡客来澳,于登岸时当场被关员拘捕。
海关截获的偷渡快艇
涉案人士将移送有关当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