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年度网购促销活动已成为市民热衷的网购节日。澳门海关提醒市民在进行网购时,需主动了解货物进出口的申报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物品,避免购入违规物品,触犯法律而造成损失。

受管制及须接受检疫物品

任何人士进出口以下物品时,需按照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而涉及检疫物品更须预先向权限当局申领准照并接受检疫,以免违法受罚。

烟草制品及烈酒

医药产品

奶粉

鲜活食品

蔬菜及水果

其中,特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澳门居民携带相关物品入境时,须注意及遵守第32/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的相关规定。


武器及弹药

根据第12/2024号法律《武器及相关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在未经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违反主管当局规定的情况下,禁止取得丶持有或使用各类武器或相关物品。

电子烟

根据经第13/2022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和出口电子烟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烟草制品,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和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

市民在网上购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户,并需加倍小心,尤其留意价格的合理性,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商户,以免购入侵权产品,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应通关货物量的大增,为避免不法份子借机把违规物品运入本澳,海关会因应情况加强对快递货物的检查。

海关提醒

物品进出本澳受《对外贸易法》规管,市民及旅客应预先了解相关进出口的规定。更多信息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 或致电海关热线:89894317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