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年度網購促銷活動已成為市民熱衷的網購節日。澳門海關提醒市民在進行網購時,需主動瞭解貨物進出口的申報規定,如實申報進出口物品,避免購入違規物品,觸犯法律而造成損失。
受管制及須接受檢疫物品
任何人士進出口以下物品時,需按照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的相關規定,而涉及檢疫物品更須預先向權限當局申領准照並接受檢疫,以免違法受罰。
煙草製品及烈酒

醫藥產品

奶粉

鮮活食品

蔬菜及水果

其中,特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澳門居民攜帶相關物品入境時,須注意及遵守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相關規定。
武器及彈藥

根據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在未經許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違反主管當局規定的情況下,禁止取得丶持有或使用各類武器或相關物品。
電子煙

根據經第13/2022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
市民在網上購物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商戶,並需加倍小心,尤其留意價格的合理性,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商戶,以免購入侵權產品,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因應通關貨物量的大增,為避免不法份子藉機把違規物品運入本澳,海關會因應情況加強對快遞貨物的檢查。
海關提醒
物品進出本澳受《對外貿易法》規管,市民及旅客應預先了解相關進出口的規定。更多資訊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