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持续开展「粤港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各区商铺,打击侵权行为。于7月30日,海关对新口岸区两店铺采取行动,查获涉嫌假冒品牌商标槟榔产品共237件,2名澳门居民及1名外雇涉案,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人员于日前接获举报,指新口岸区两店铺出售怀疑假冒品牌商标槟榔产品。海关经调查及初步分析,于7月30日对上述两店铺采取行动,将店铺内查获237件及举报人提供之1件怀疑侵权槟榔产品一并扣押,合共238件。每件售价约为60至200澳门元不等,以正货价格计算约值2万9千澳门元。经相关品牌鉴定人进行鉴定,证实为假冒产品。1名店铺负责人及2名店铺售货员涉案被查。同时,海关正追查另一涉案店铺负责人及货物来源,不排除有更多人士涉案。
涉案嫌犯分别为34岁澳门男负责人、42岁澳门女售货员及33岁男外雇售货员,涉嫌触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海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重申
售卖侵权产品属刑事罪行,经营人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可透过海关热线28965001、传真28965003或电邮info@customs.gov.mo向海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