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三地一锁计划”是粤港澳三地海关共同推出的跨境物流合作项目,透过应用电子锁及全球定位系统,对进出口车辆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全段监管,减少同一批货物被海关重复检查的情况,从而提升货物运转效率,协助业界节省货物运送时间和提高竞争力。
计划的港澳段将于本月29日接受申请,以下为申请须知:
申请条件(只需符合任意一个条件):
- 企业在港澳两地均设有公司
- 企业只在香港或澳门设有公司,但已与位于另一个地区的企业成为合作伙伴
企业申请资格:
- 申请者必须具备使用电子数据交换(EDI)报关资格
- 经营人未曾违反任何由澳门海关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 申请者必须具备开展“粤港澳三地一锁计划”(港澳段)业务的资格,例如从事港澳跨境物流业务,拥有符合港澳跨境资格的车辆或使用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货物转运站等设施
- 符合港澳两地海关监管要求
- 向香港海关申请为登记经营人
- 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证
- 从事跨境物流业务
- 经营人及其车辆必须在香港海关的“道路货物数据系统”登记
- 经营人必须在香港海关的“空运货物清关系统”(适用于空陆联运)或“海运简易通关计划”(适用于海陆联运)登记
货物适用范围:
- 适用香港海关监管的以下四类的转口货物:
- 不受任何许可证或牌照监管的一般货物;
- 获发许可证的应课税品;
- 获发许可证的受管制化学品;
- 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所涵盖的货物。
- 如有从香港出口往澳门或从澳门进口香港的货物与转口货物一同付运时,则只适用于一般货物,即不受任何许可证或牌照监管(已具备有效许可证或牌照的药剂制品及药物类别及无线电通讯发送器具除外);及符合香港海关的“多模式联运转运货物便利计划”的涵盖范围内的货物;
- 适用澳门电子报关的进 /出 /转口之准照或申报单货物。
载货车辆要求:
- 车辆类型为货柜车,不能为货斗车;
- 货柜车所载的货柜必须采用封闭式设计,其单一口设置于货柜的尾部;
- 货柜车具备使用“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货物转运站”资格;
- 车辆的集装箱箱体不得进行非法改装;
- 货柜车的柜门可被电子锁锁上,且电子锁锁上后没有其他通道可以进入该货柜内
备注:电子锁可绑定的车辆数目:澳门段6辆及香港段1辆。
申请文件:
- 已填妥的澳门段申请表正本
- 对于不具任何跨境资格只使用跨境货物转运站的澳门货车,需提交澳门身份证副本、本澳商业登记证明副本(包括营业税 M/1 格式)、汽车所有权登记数据、车辆数据证明及澳门特别行政区驾驶执照副本
- 已填妥的香港段申请表正本
- 香港身份证副本
- 香港商业登记证副本(必须与登记“道路货物数据系统”的商业登记证相同)
- 有关车辆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车辆登记文件副本
- 有关车辆驾驶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驾驶执照副本
澳方申请地点:
- 内港海关站、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及澳门国际机场海关站
申请流程:
- 申请者备妥申请文件后,可以亲临或邮寄方式向当地海关提出申请(港澳两地海关均提供代收文件服务,倘企业向香港海关提交澳门段的申请文件,或向澳门海关提交香港段的申请文件,接收文件的海关将以邮寄方式转交申请文件予另一方的海关)
- 文件审批完成后,有关结果将以信函方式通知相关企业
- 澳方的申请企业在接获澳门海关发出的过审信函后,可向电子锁供货商提交申请结果及相关函件
- 香港海关根据港澳海关之审批结果,向港方的申请企业发出“安装电子锁通知书”
- 港方的申请企业凭“安装电子锁通知书”租用电子锁
- 租用电子锁后,港方的申请企业需安排相关车辆于香港接受查验
- 查验通过后,香港海关会将有关结果以信函方式通知申请企业
- 港方的申请企业在接获香港海关发出的通过查验信函后,便可使用粤港澳三地一锁计划(港澳段)之服务
取得申请文件方式:
申请者可浏览澳门海关官方网页http://www.customs.gov.mo,在“常用信息”字段中点击“表格下载”,即可在有关页面下载“粤港澳三地一锁计划”(港澳段)的申请表。
上锁与解锁之流程:
- 香港海关于清关点利用手持设备为香港货车进行电子锁的锁定
- 当香港货车抵达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货物转运站后,集装箱将被吊运至澳门货车上
- 澳门货车抵达澳门清关点(目前计划设定了4个清关点,分别为港珠澳大桥澳门海关站、内港海关站、澳门国际机场海关站,以及路环九澳港海关站)后,澳门海关利用风险评估系统对相关货物进行分析,如需检查,海关人员会使用手持设备对电子锁进行解锁后再开展检查工作;若无需检查,将在解锁后放行货物
备注:澳门海关解锁后,电子锁的管理将由澳门企业自行负责。
如对相关服务有任何疑问,可致电8491 233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