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2年12月12日,约早上10时15分,内港海关站关员巡经9号码头时,发现两名中国籍女子正以手推车将6袋货物推入码头内,并准备将有关货物运离本澳。
关员随即上前截查,发现手推车上袋内物品全为烈酒(白兰地),当中包括47支百事吉XO、2支蓝带马爹利及24支拿破仑,合共51公升。经估算后,货物总值约澳门币五万元(MOP 50000)。
经调查后,该两名女子持有由内地发出的贸易证,且声称是协助一名男子将上述货物从澳门运往珠海,海关将继续作出跟进调查。
海关将以《对外贸易法》检控上述人士,如罪名成立,将可罚款澳门币一千元至五万元,同时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拨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持有由内地发出的贸易证女子所携带的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