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品和膺品在细看下有明显分别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持续连手打击售卖冒牌侵权物品街头骗案,于一月二十七日,在澳门提督马路街头,一男子不断向途人兜售手提电话,被治安警截查时发现,其身上藏有两部涉嫌侵权伪冒电话,在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调查后,初步证实为 “山寨”手机,并揭发其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失手被擒。
在一月二十七日傍晚,治安警察局澳门警务厅行动暨情报科探员巡经澳门提督马路时,发现一男子不断向途人兜售来历不明的手提电话,故邀请其返警区协助调查,并随即起动快速联审机制,当晚实时转交海关侦查人员继续作进一步调查,在其身上搜出两部 “NOKIA” N9型号手提电话及两个手机充电器,经核实该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在获得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的高度配合,连夜协助海关进行验证工作,初步核实该等物证为假冒货品。膺品与真品的大小、型状和颜色在骤眼一看可能会骗到街上途人,但细心察看外观和打开电话查阅内部功能时,便可知道假的真不了。
该名男嫌犯姓李,年龄为三十岁。海关在该案跟进调查时,其声称来澳门目的为娱乐博彩,但亦有预先自行携带冒牌手机连配件来澳以作贩卖图利的行为。冒牌手机购入价格为每部人民币三百二十元,并以每部一千澳门元出售。嫌犯身上有人民币、港币和澳门币合共四千八百四十四元,当中部分金钱有理由相信涉及非法犯罪之所得,故将连同涉冒手机一并扣押。海关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接连联合查办以“打游击”方式售卖侵权物品案,除展示澳门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打击和遏止有关罪行的决心外,案件得以快速侦查并呈送司法机关审理的关键,就是各界人士和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的高度配合,提供合法证言证据,不遗余力的共同成果。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