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于本月10日接获举报,怀疑一间位于关闸的店铺出售侵权物品。海关经作出调查及部署,即日采取行动,于店内查获547件怀疑侵权饰物,正货价值约300万澳门元。1名香港男子及2名内地男子涉案,已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调查期间发现该店铺将侵权物品以接近正货的价格售予水客,水客以预先支付方式购买后,将货物带到内地转卖赚取人民币40元至80元的带工费及取回本金。涉案的547件饰物经相关品牌鉴定人初步鉴定,当中的486件为假冒,其余61件有待鉴定结果。

3名涉案人士的年龄介乎25岁至28岁,均涉嫌触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及《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28条(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前者最高可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后者最高可处五年徒刑或科处六百日罚金。同时,案中的香港男子涉嫌触犯《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的法律制度》第73条(不合规范的雇用)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两年徒刑。

另外,案中香港男子亦涉嫌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2名内地男子则涉嫌违反《聘用外地雇员法》,将转交劳工事务局跟进;而涉案店铺因未具备营业许可证明文件,将交由财政局跟进处理。

为有效遏止侵权活动,海关持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同时,在搜证工作上亦需要权利人、获授权人或鉴定人多方的积极配合。是次案件有赖鉴定人全面配合海关的侦查工作,实时鉴定货物的真伪,让海关能迅速地将案件移交予检察院侦办。

海关重申,售卖侵权产品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徒刑,呼吁公众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853) 2896 5001与澳门海关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