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持续联合执法,于五月六日,一男子在澳门新口岸区被治安警拘捕,在其身上及随身斜背袋中查获涉嫌侵权伪冒的手表两只及手提电话一部,在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调查后,初步证实全为「山寨」货品,揭发其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失手被擒,并从嫌犯身上搜出一本用作来澳的通行证,另外一本护照及三个同名同相貌、真假待查的外地居民身份证。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继上月成功捣破一个街头售假团伙后并未松懈,继续连手打击售卖冒牌侵权物品街头骗案,绝不让犯罪份子有可乘之机。在五月六日中午,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务警司处侦查队便装警员,巡经新口岸区某大型广场时,锁定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遂展开跟踪调查,该男子在歪心盛起的情况下,正当主动地向途人兜售手表时。警员随即表露身份,将该名男子带返警司处协助调查,并随即起动快速联审机制,当日实时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继续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该名男嫌犯姓黄,年龄为三十三岁。在其随身物品中搜获涉嫌假冒「PATEK PHILIPPE」商标之手表两只,「VERTU」商标之手提电话连配件一套,「LOUIS VUITTON」商标之银包一个。上述物品经核实,其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经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初步鉴定为假冒货品。
海关在该案跟进调查时,发现嫌犯黄某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并曾于本年四月份与一同乡陈姓男子以旅客身份停留香港。经核查,该陈姓男子于本年一月亦是同样因涉嫌来澳出售假冒手表,而被海关成功作出检举,故怀疑本案嫌犯可能涉及一个由外地旅客组成的售卖侵权手表及电话之诈骗集团。而从嫌犯身上搜出一本用作来澳的通行证,另外一本护照及三个同名同相貌、真假待查的外地居民身份证,虽然其声称有部份为假证,是作为方便购买车票之用,但确实用途和出处有待进一步调查。
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男子,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澳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海关治安警联合执法查扣的伪冒货品和证物
售假案嫌犯所持有的同名同相貌、真假待查的五个非澳门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