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接获情报及经济局之转介个案,指在澳门中区某售卖电子游戏店铺,有人公开销售怀疑侵权电子游戏软件,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在本月十二日采取行动,除在目标店铺内搜获涉嫌侵权物外,更在邻近一用作仓库的铺位内,揭发有人利用两铺内的计算机作内部网络,下载、复制并刻录电子游戏软件作销售,三本地男子涉案被海关带返总部继续调查,并向检察院作出检举。

于五月十二日,海关侦查人员在该店铺采取稽查行动,期间共带走三名本地男子到海关总部协助调查,年龄介乎于十七至三十九岁,较年长之劳姓男子为企业主,吴姓男子为销售员,未成年孙姓男子为兼职销售员,在读中学生。

海关人员在店铺及仓库内进行搜查,发现正在运行用作下载盗版软件的计算机三台、游戏目录九本、记忆卡二十九张、外置DVD刻录机一个、十四个外置游戏机硬盘、六百一十四张包装简陋的游戏光盘及计算机游戏档案软件七千一百三十二个,单以现价计算,市值约为一百九十五万元,若计算机游戏档案软件用作复制分销出售,则版权持有人将损失更大。

海关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嫌犯声称相关光盘购买自外地,入货价每张约为澳门币十元,并以每张澳门币十五元出售,并声称若有顾客到该店铺下载或复制不同的游戏程序,收费按不同类型区分,分别以每个游戏澳门币五元至三十元不等,并在三台计算机内发现存有大量怀疑侵权游戏软件,包括有:「Microsoft XBOX 360」 、「NINTENDO Wii」 、「NINTENDO NDS」 、「SONY PSP」 及「SONY PS3」等等游戏软件,大部分是现时最为热门的开发商之游戏软件。另外,多个外置硬盘之软件内容仍在调查中,海关并密切与相关版权持有人保持沟通,研究内存资料是否有其他侵权行为。

海关将以第四三/九九/M号法令《著作权及有关权利之制度》第二百一十一条(假造作品、录音制品或录像制品)及第二百一十二条(假造复制品的交易),及同时涉嫌违反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所指之犯罪,向检察院作出检举,一经定罪,可处最高四年徒刑。

案中孙姓未成年人为在读中学生,获聘该店作兼职销售员不足一周,便被牵连涉案。海关呼吁各未成年人和家长,由于未成年人入世未深,对了解社会的经验不足,容易被不法之徒有所利用,继而进行非法活动或工作。故此在寻找工作时,要小心拣选全职或兼职的工作,以免堕入招工陷阱。家长应多加关心和留意子女的课余生活,若有上述情况发生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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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言人正展示涉嫌侵权的外置游戏机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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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在现场作计算机搜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