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于本月8日在新马路一带截获1名出售假冒手提电话男子,查获假冒手提电话共3部,涉案人士已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3月8日接获举报,怀疑于新马路一带有男子在街上兜售假冒知名品牌的手提电话。海关即时展开行动部署,同日晚上,海关人员于新马路附近监察期间,发现与举报资料相符的男子,立即上前截查,经调查,该男子承认从内地购入3部假冒手提电话,携带入澳出售图利,早前于上址已出售1部,海关人员在其身上查获另外2部假冒手提电话,有关货物倘以正价计算,市值约3万澳门元。
涉案嫌犯为41岁内地居民,涉嫌触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以及涉嫌触犯《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28条(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五年徒刑或科处六百日罚金。海关已将涉案人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重申,售卖侵权产品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徒刑,呼吁公众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853) 2896 5001与澳门海关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