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於本月8日在新馬路一帶截獲1名出售假冒手提電話男子,查獲假冒手提電話共3部,涉案人士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海關3月8日接獲舉報,懷疑於新馬路一帶有男子在街上兜售假冒知名品牌的手提電話。海關即時展開行動部署,同日晚上,海關人員於新馬路附近監察期間,發現與舉報資料相符的男子,立即上前截查,經調查,該男子承認從內地購入3部假冒手提電話,攜帶入澳出售圖利,早前於上址已出售1部,海關人員在其身上查獲另外2部假冒手提電話,有關貨物倘以正價計算,市值約3萬澳門元。
涉案嫌犯為41歲內地居民,涉嫌觸犯《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92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所指之犯罪,最高可處六個月徒刑或科處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以及涉嫌觸犯《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28條(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最高可處五年徒刑或科處六百日罰金。海關已將涉案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海關重申,售賣侵權產品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徒刑,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士若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可透過電子郵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時舉報熱線(853) 2896 5001與澳門海關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