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于3月4日及5日查获2宗侵权案件,怀疑有店铺出售假冒首饰、服饰、鞋履及手袋,总值约275万澳门元。有关产品经相关品牌商标之鉴定人鉴定,证实为假冒产品,海关已即时移送涉案2名女性澳门居民予检察院侦办。

于本月4日,海关人员对中区某商场内之一店铺采取行动,搜获一批怀疑假冒品牌商标之首饰、服饰、鞋履及手袋合共84件。

涉案嫌犯为1名52岁菲律宾籍女性澳门居民,其承认为该店铺负责人,并供称店铺内售卖的侵权产品均购自海外,由其亲自带回澳门或透过邮递方式寄回本澳,入货价格约为30至400澳门元不等,按入货价格的1.5倍出售图利,有关货物倘以正价计算,货物市值约103万澳门元。

于本月5日,海关人员对高士德区某店铺采取行动,搜获一批怀疑假冒品牌商标之服饰及首饰合共106件。

涉案嫌犯为1名26岁中国籍女性澳门居民,其承认为该店铺售货员,并供称店铺内售卖的侵权产品均由该店铺之女性负责人在海外入货及安排运回店铺出售,入货价格约为130至370澳门元不等,并以价格99至1750澳门元出售图利,有关货物倘以正价计算,货物市值约172万澳门元。

上述2名嫌犯涉嫌触犯《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292条(将产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隐藏)所指之犯罪,最高可处六个月徒刑或科处三十日至九十日罚金。海关已将2人移送检察院侦办,且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

为有效遏止侵权活动,海关持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同时,在搜证工作上亦需要权利人、获授权人或鉴定人多方的积极配合。上述两宗案件有赖权利人全面配合海关的侦查工作,即时鉴定货物的真伪,让海关能迅速地将案件移交予检察院侦办。

海关重申,售卖侵权产品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徒刑,呼吁公众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士若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可透过电子邮箱info@customs.gov.mo,或24小时举报热线(853) 2896 5001与澳门海关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