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本年初接获有关情报,指北区某计算机店铺涉嫌销售盗版软件及代客安装,海关知识产权厅遂展开调查,于七月二十九日采取行动,先后在北区多个地点巡查两间售卖计算机及两间售卖电器店铺,期间查检出一批计算机,USB储存装置及光盘涉嫌存有盗版软件。行动中带走五人返海关总部协助调查,初步调查发现该等店铺涉嫌触犯《著作权及有关权利之制度》内相关法律,此案将呈送检察院侦办。
于七月二十九日,海关知识产权厅关员在对该案作出前期侦查后,认为时机成熟,遂分成多个小队,对情报所指之计算机店铺及与本案件有关之另外三个商业场所采取专项行动。在行动期间,查获其中三间店铺内的计算机及一些周边物品,不但涉嫌储存有盗版软件,并据调查和证据所得,有关用品的软件「产品标识符」,不只一次出现在非法位置和计算机上,超过一部计算机根据「产品标识符」查得安装时的「产品密钥」为同一排列的数字及英文字组合。
海关人员共带走铺内十一部计算机,2只USB储存装置,七十三只光盘返海关知识产权厅作进一步调查,其中仅有三部计算机为装上原厂正版软件,当中两部亦主要为作店铺日常营运之用,其余的则予销售或代客维修,有关物品涉嫌侵权部份,海关已依法作出扣押笔录。
该四间店铺主要经营售卖计算机产品、数码电器、电话、代客维修计算机及代客安装不同计算机软件等服务,其中一间店铺没有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之违规情况出现,另外三间店铺,侦查关员发现有店内技术人员为客人安装盗版软件,每次收费为澳门币一百五十元至一百八十元不等,而一般安装的计算机盗版软件为「微软」公司的「WindowsXP」,「Windows7」,「Microsoft Office2003」及「Microsoft Office2007」等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为主,而其他计算机软件是乎顾客的需要才安装,主要销售对象为本地市民。是次行动,海关人员共带走包括三间计算机店铺的东主、负责人、售货员及送货员在内的共五名人士(四男一女)到海关总部协助调查,年龄介乎于十九至四十一岁之间,而其中三名(两男一女)售货员为外地雇员。海关将以第四三/九九/M号法令《著作权及有关权利之制度》第二百一十一条(假造作品、录音制品或录像制品)及第二百一十二条(假造复制品的交易)所指之犯罪,向检察院作出检举,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四年徒刑。
为配合特区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澳门海关进行预防、打击及遏止不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所需的活动,尤其为加强正当竞争及打击盗版软件的活动;海关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分别从供应及零售层面打击盗版软件及冒牌产品活动。在供应层面上,海关致力从进出口、制造、批发及分销层面打击盗版软件及冒牌产品活动。至于在零售层面上,海关一直努力不懈,在各零售黑点持续采取执法打击行动,以杜绝街头的盗版及冒牌货活动,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于国际上所作的承诺。
澳门海关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范围内,监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制造的产品生产程序、工业活动和工商业场所,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法例,海关对相关使用盗版软件的不法侵权行为作出严格监管,并提醒消费者、机构、店铺或合伙人,应尊重知识产权,切勿使用盗版软件或其他侵权作品,若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非正版授权软件,非正版授权的软件极大可能带有恶意代码和病毒,导致您的个人隐私泄漏,重要信息和数据丢失,或因感染病毒遭到破坏,而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海关发言人讲述案件经过
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员在店铺内进行搜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