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市民或會到鄰近地區辦年貨,購買各類應節食材及用品帶回本澳。
海關提醒,市民在辦年貨時,應先了解本澳物品進口的相關規定,以免攜帶受管制物品入境,觸犯法律。
1景觀植物(帶根)
無須接受市政署檢疫
如攜帶入境之景觀植物(不包括新鮮的切花或花蕾;又或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為個人自用,且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每次不超過1千克,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時,無須接受植物檢疫。
須接受市政署檢疫
倘攜帶的重量超過上述所指數量或包含新鮮切花或花蕾,又或屬新鮮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則須接受市政署的檢疫。
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進口許可
若攜帶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如蘭花、瓶子草、蘇鐵等植物,預先取得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之進口許可。
2爆竹或煙花等產品
爆竹或煙花等產品為受管制物品,進口須具備由治安警察局發出的准照。
3蔬菜及水果
蔬菜(不包括有葉蔬菜)及水果,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各1千克,但總量不可超5千克且供個人自用則無須接受檢疫;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時須接受市政署之衛生檢疫。
檢疫及作出申報
有葉蔬菜不論數量多少,必須向市政署預約申請衛生檢疫方可進口,並須於進口時填寫申報單向海關作出申報。
4肉類
肉類不論新鮮、冷藏或醃製,凡進口必須領有由市政署發出之進口准照及接受衛生檢疫;如為熟肉,則須在進口時接受衛生檢疫。
5煙草類製品
煙草類製品的個人自用量分別為:
香煙 – 19枝;
雪茄 – 1枝(重量不超過3克);
其他加工的煙草及煙草替代品;“均化"或“再造"煙草;煙草提煉物及精華;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除外 – 25克;
上述物品每人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25克
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6含酒精的飲料
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或相等於30%的飲料(米酒除外),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1公升入境而無須作出申報。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有關上述物品進口本澳的規定,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