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知识产权厅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在澳门各区采取巡查行动,结果揭发三间分别位于中区和北区的店铺未向当局申请「预先通知」而售卖光盘。行动中检获游戏光盘及游戏软件连包装盒共四百九十四套,市值约为十五万澳门元,一男一女店铺负责人被带返海关总部协助调查。海关在此提醒业界相关人士在进行「计算机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商业及工业活动」时切记进行相关手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营运,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近日海关接获相关情报,指有店铺在未有按照法律规定下经营光盘销售活动,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遂组成多个小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于澳门各区采取巡查行动,结果分别于十月三日及七日,揭发位于中区和北区共三间店铺,未向当局申请「预先通知」而售卖光盘,行动中共查获游戏光盘及游戏软件连包装盒四百九十四套,当中包括:【PS3】、【PSVITA】、【XBOX 360】、【WiiU】及【3DS】等游戏光盘及软件,经初步调查所得,该批游戏光盘暂未发现有盗版假货,但由于店铺东主及负责人均未能出示「预先通知」而售卖光盘,及未能实时出示货物来源证明之入口文件,行动中带走一男一女属于三间店铺的负责人返回海关总部协助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该等店铺涉嫌违反法令第五一/九九/M号《有关计算机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商业及工业活动》内相关之规定,海关将立案提起控告其行政违法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科处澳门币五十万元罚款,除按具体情况而实施有关处罚外,而扣押之物品可宣告归澳门特区所有。

于十月三日中区巡查行动中,先后发现两间店铺属同一负责人且非法售卖游戏光盘,该名女负责人姓胡,年龄三十五岁,本澳居民。另于十月七日北区巡查行动中,先后于同一区发现两间同名店铺有出售光盘,其中一间店铺有向权限当局申请「预先通知」合法经营,但另一间于今年初开业,东主称由于业务繁忙,一时疏忽忘记向权限当局申请「预先通知」,非法售卖游戏光盘,海关遂带走该名男东主返海关总部协助调查,该名男东主姓郑,年龄二十八岁,本澳居民。在海关总部调查期间,翻查海关档案管理系统,发现该店铺曾先后多次被海关起诉,均是违反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被移送检察院处理。

海关知识产权厅人员在是次巡查行动过程中,除了对上述违法行为开立行政卷宗外,对于店铺内一些不合适之处,亦有向店铺东主及负责人作出改正警告和建议,而海关就上述店铺所非法售卖的游戏光盘则作出实时扣押,并将继续在全澳市面作不定期跟进巡查。海关现提醒各界人士,根据法令第五一/九九/M号《计算机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商业及工业活动》之规定,售卖激光视盘,均必须取得澳门海关发出的「预先通知」,方可进行售卖活动,否则会因触犯知识产权的法例而须负上应有之责任。例如在街头流动摊挡、当街铺位、室内商场、大厦单位、书展会场及短期展销会摊位等地方,只要涉及该法令规定,售卖光盘必须取得许可之强制性,工商业场所之所有人须按照法规之规定取得对计算机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复制品进行大宗或小宗交易所需之有效许可,方可在该场所进行上述交易,而不论有关交易系以主要活动或次要活动之方式进行。

海关同时亦呼吁业界人士切勿贪图方便,就算出售正版光盘,都必须取得澳门海关发出的「预先通知」,否则违反上述法例,若发现出售盗版光盘,则触犯其他知识产权法例,会被刑事起诉,送交检察院处理。澳门海关亦将不断完善与各执法部门及机构的协作机制,杜微慎防,并致力打击有关侵权作假的行为。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SA0108102013

海关发言人讲述案件经过

SA0208102013

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员在店铺内进行搜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