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海关近日侦破两宗违反《对外贸易法》的违例案件,涉案人为一台湾商人。首宗于本年九月十九日,澳门海关口岸监察厅内港海关站稽查人员,在内港某货运码头内,监察一运输行以提货发票试提取六箱报称为五金配件之货物,经该站海关人员详细检查后,其六箱所报称为五金配件之货物实为仿真枪械零件及一些压缩气体,明显与发票内容不符。海关随即与治安警察局连手深入调查,并采取突击搜查行动。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北区一工业大厦单位内,再发现一批未有申报文件的仿真枪械及配件,海关已对两宗违法案件开立卷宗调查跟进。

海关知识产权厅/技术及诉讼处在接收首宗案件后,就上述案件迅速展开跟踪及调查,扣押六箱仿真枪枪械零件包括:长枪木枪托六十个,塑料枪托两个,扳机护环六十组,仿真左轮枪子弹轮连锁桥及上弹器两组,压缩气体一百四十四支。经过对上述货物和运输工具的布控并筛选提供的风险指标,所作出的风险评估分析,怀疑有人利用海路运输和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化整为零偷运仿真枪械零件来澳。海关随即透过联合行动机制与治安警察局情报厅连手侦查。组成一项目小组于十一月二十五日采取联合行动,在北区某工业大厦仓库内再发现另一批仿真枪械及配件包括:标示有「Creation」商标之M134 VULCAN仿真枪一支,仿真左轮枪一支连相关配件,仿真曲尺手枪零配件九组、仿真枪灭声器合共一百五十五个、左轮枪手柄十九个、快速上弹器十三个、气枪子弹壳五十四粒及万用快速枪套两个。其中有一标示为 “S800电动收放脚架总成”的纸箱内,藏有一支M134 VULCAN大型仿真枪零件,此箱零件可组装成一支重逾十六公斤之仿真电动机关枪,俗称「火神炮」。经调查,该批货物是属于澳门某进出口贸易行,而该贸易行主要是经营批发仿真枪,军用品服装生意。涉案人为一台湾男子,姓林,年龄三十九岁,持台湾地区旅行证件,是上述贸易行的业务顾问。惟该涉案人无法出示相关仿真枪及零件的准照及申报单货物文件。此等行为违反第七/二零零三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等相关规定,该两宗案件之涉案贸易行已被海关行政起诉,而海关亦将会把该批仿真枪送交治安警察局枪械暨弹药科作进一步鉴定,以确定其威力是否超出规限而触犯刑法及相关法规。

任何人士或公司如欲进出口仿真枪及配件,无论是以整体付运,又或化整为零方式寄运,均需要事先取得本澳权限部门发出的准照许可和受海关监管,否则即属违法。因此,海关及治安警察局对于枪械及仿真枪械实行严格的管理。

澳门海关现提醒各界人士,任何货物进出口时,均需按照澳门《对外贸易法》等法律之规定,依法向海关申报,而所申报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在办理受管制货物清关前,必须要事先取得本地区权限部门发出的准照许可,而本次所扣押之货物,属受预先许可制度约束之类别,在没有权限实体发出的准照下进出本澳,即属违法,嫌疑人会因触犯相关法例而须负上应有之责任。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数据,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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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言人讲述案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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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查获其中一箱藏有俗称「火神炮」之仿真电动机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