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本澳今日(8月24日)起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千叶县、枥木县、茨城县、群马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及东京都共十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等。

澳门海关联同市政署于今日(8月24日)在机场货运站展开联合行动,对来自日本的进口食品货物进行全面辐射水平检测,以确保进口本澳的食品安全,同时严防源自福岛等共十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流入,保障居民食用安全与健康。

另外,为落实执行相关措施,澳门海关全面加强各口岸的关检工作,尤其对从日本乘搭航班入境澳门的人员及行李加强检查,防止违禁食品流入澳门。

澳门海关密切留意澳门国际机场的抵澳航班,加强监控来自日本的客运航班托运行李,对入境人士的手提行李进行严格检查,并利用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辅助执法,全面堵截禁止进口之产品进入澳门。

澳门海关呼吁前往日本旅游的居民,注意切勿携带上述禁止进口之产品回澳。另外,澳门海关建议居民及旅客应先了解物品进出澳门的规定,除了受《对外贸易法》规管,部份物品更须预先向权限当局申领证明书及准照。如有查询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致电澳门海关热线89894317或食安专线283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