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一些未经检疫的肉类流入澳门,澳门海关行动管理厅关员加强市面巡查,在本月15日及20日共查获三宗收集非法进口未经检疫肉类的案件,行动中共检获93公斤已宰家禽、田鸡、猪肉及猪内脏等物品;一名本澳居民及四名持内地通行证人士被邀往海关总部协助调查。

本月十五日下午三时关员在关闸彩虹苑附近发现陆陆续续有水客把携带回澳的物品放置于关闸马路近彩虹苑行人路旁边,于是,关员在现场作出监视,约45分钟后,有一名男子到达现场整理有关物品并准备离开时,关员采取截查行动,检获20公斤未经检疫之已宰家禽及肉类物品。经调查后,发现该名内地男子持有澳门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为本澳一食肆的外地雇员,上述雇员承认协助食肆负责人收集上述物品,并运往食肆作食材之用,食肆负责人亦承认透过水客将未经检疫之已宰家禽及肉类从内地带回本澳作食材之用。

二十日中午一时,在关闸广场附近分别查获两宗收集未经检疫之肉类。行动中,共检获73公斤未经检疫之肉类。三名内地男子被带返海关总部调查。经调查后,证实该三名内地男子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中一名姓陈内地男子承认在内地购买田鸡,并透过上述其中一名姓施内地男子带回本澳,并给予该名姓施男子100澳门元作酬劳。另一名内地男子则承认协助内地一名陌生男子在澳门收集水客带回本澳未经检疫之肉类,并运往黑沙湾三角花园交回该名男子,则可获得80澳门元作为报酬。

海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名姓陈的内地男子非法雇用另一名内地男子协助运送物品,涉嫌触犯本澳第6/2004号法律第十六条(雇用罪)而被刑事起诉,并送交检察院处理。

另外,海关引用《对外贸易法》起诉一名食肆的负责人及该四名内地人士,如罪成,将最高可被判十万元的罚款。

其中四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人士,由于他们作出行为触犯本澳法律法规,并与其旅客的身份不符,因此,被移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处理。

海关呼吁各持旅游证件来澳的人士,应遵守澳门法律,不应作出与旅客身份不符的行为,否则,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对违法旅客严肃处理,有机会禁止违法旅客再次入境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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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缉获的已宰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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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鸡

SA0323102014猪内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