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经济营运商”(AEO)计划已于本年3月1日推出,透过澳门海关为符合守法、守信、安全标准的澳门企业实施认证及提供通关便利,构建与商界的伙伴关系,助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本年2月,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并即将于6月1日起互认实施。

根据《互认安排》,所有已获内地海关AEO计划认证的“高级认证企业”或澳门海关AEO计划认证的“A级认可经济营运商”,由6月1日起,内地与澳门相关企业产品在进出对方口岸时,将正式享受优先查验,优先通关的便利措施。

对于已通过澳门海关审批并认证为“A级认可经济营运商”的企业,其货物在出口澳门及进口内地时,将可享受降低货物检查率、快速清关专门柜枱服务及优先处理清关服务等便利措施。海关鼓励业界积极参与计划,把握发展机会,提升自身信誉及竞争力。

澳门海关将继续积极拓展互认安排网络,逐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互认安排,加强彼此的合作关系,令受澳门认可的经济营运商在进出口货物到有关国家或地区时能享受其便利通关措施,提升货物运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