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关近期打击水客走私未经检疫之肉类及家禽进入本澳的行动中,仍发现有电动轮椅的使用者走私肉类进入本澳情况。于2014年5月25日,关闸海关站在打击水客的行动中,截获一名乘坐电动轮椅由珠海进入关闸边检大楼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女性,48岁),在其电动轮椅前面的购物篮及轮椅椅背所挂的手提袋内共发现32.5公斤未经检疫之肉类及鸡只,其中包括27只已屠宰鸡只(共重23.5公斤)及9公斤猪肉。根据数据显示,于2010年8月上述人士亦曾用相同的途径从事走私肉类进入本澳。
海关以“对外贸易法”起诉上述澳门居民,根据前述法律,有关违反可被科处最高澳门币拾万圆(MOP100,000)之罚款及充公被扣押之物品。海关呼吁市民为确保食物卫生,不应购买未经检疫及来历不明之肉类及食用家禽,如发现有肉类或食用家禽非法进入澳门,可透过海关热线28965001、传真28965003或电邮info@customs.gov.mo向海关举报。
海关打击水客走私未经检疫之肉类及家禽进入本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