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经济营运商”(AEO)计划已经于本年3月1日推出,透过澳门海关为符合守法、守信、安全标准的澳门企业实施认证及提供通关便利,构建与商界的伙伴关系,助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将会在6月1日开始实施,申请并通过审批认证的澳门企业将获得货物通关便利措施。由3月1日开始至今,已有6间澳门企业透过网上方式向澳门海关提出申请,分别有4间企业申请A级认可、2间企业申请B级认可,澳门海关亦随即展开审批工作。

审批流程

  1. 澳门海关会检查企业提交的«自我评估表»及相关文件,以评估企业是否符合认证准则。
  2. 澳门海关会按需要派员出访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核实企业在申请中所概述的资料是否准确,以及是否已推行所需措施。
  3. 评审期间,澳门海关会向申请企业说明所需要修正之事项,以符合成为“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准则。
  4. 企业在通过审批认可后,会授予“认可经济营运商”资格及获颁发证书,并即时享有不同的通关便利措施,包括降低货物检查率、享有快速清关专门柜枱服务、获优先处理清关服务、享受已与澳门海关签署AEO互认协议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所提供的便利措施等。

关员出访企业进行实地踏查

一般情况下,审批工作在提交申请当日起计90天内完成。当有需要时,可延期最多不超过90天。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AEO计划的资讯,欢迎浏览海关网站中的AEO专页,亦可透过电邮info@customs.gov.mo或致电专线89894365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