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防疫措施放寬,相信不少市民在新年前夕會前往內地採辦年貨,購買各類應節食材及用品帶回本澳。

海關提醒,市民在辦年貨時,應先了解本澳物品進口的相關規定,以免攜帶受管制物品入境,觸犯法律。

1 景觀植物(帶根)

如攜帶入境之景觀植物(不包括新鮮的切花或花蕾;又或新鮮的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為個人自用,且每名入境人士攜帶的景觀植物每次不超過1公斤,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時,無須接受植物檢疫;倘攜帶的重量超過上述所指數量或包含新鮮切花或花蕾,又或屬新鮮植物枝葉或其他部分、草、苔蘚或地衣,則須接受市政署的檢疫。然而,若攜帶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物種,如蘭花、瓶子草、蘇鐵等植物,須預先取得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之進口許可。

市政署為方便巿民於農曆新春前到內地購買賀年花卉盆栽回澳佈置家居,於1月19日至21日(農曆年廿八至年三十)早上9時至晚上9時在關閘口岸設置臨時景觀植物檢疫站,為市民提供景觀植物檢疫服務,

有關詳情可查閱以下連結:https://www.iam.gov.mo/c/news/detail/1a72d967-543e-4b1b-8fcd-d19c440b036b

2 爆竹或煙花等產品

爆竹或煙花等產品為受管制物品,進口須具備由治安警察局發出的准照。

3 蔬菜及水果

蔬菜(不包括有葉蔬菜)及水果,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各1千克,但總量不可超5公斤入境供個人自用而無須接受檢疫,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接受市政署之衛生檢疫。必須留意,有葉蔬菜不論數量多少,必須向市政署預約申請衛生檢疫方可進口,並須於進口時填寫申報單向海關作出申報。

4 肉類

肉類不論新鮮、冷藏或醃製,凡進口必須領有由市政署發出之進口准照及接受衛生檢疫;如為熟肉,則須在進口時接受衛生檢疫。

5 煙草類製品

煙草類製品的個人自用量分別為:

香煙 – 19枝;

雪茄 – 1枝(重量不超過3克);

其他加工的煙草及煙草替代品;“均化"或“再造"煙草;煙草提煉物及精華;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除外 – 25克;

上述物品每人每日攜帶總重量不得超過25克

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6 含酒精的飲料

以容量計酒精濃度高於或相等於30%的飲料(米酒除外),每人每日最多可攜帶1公升入境而無須作出申報。如攜帶量超過個人自用量,進口須具備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准照。

有關上述物品進口本澳的規定,可瀏覽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或致電海關熱線:89894317查詢。

第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另外,市民在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時需留意今年1月8日生效的第3/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的名義自攜超出數量的抗疫藥物及用品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包括:

– 止痛退熱藥五盒或五瓶;

– 複方感冒藥五盒或五瓶;

– 化痰止咳藥五盒或五瓶;

– 新冠快速抗原檢測試劑五盒。

海關提醒市民

出境時應遵守有關規定,切勿攜帶超量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