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昨(9)日就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第6场公开咨询会,听取行政法务界别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会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接近200人出席了咨询会。
公开咨询会由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曾翔及张国华等政府代表,就与会人士表达的意见及提出的问题作交流。
黄少泽司长表示,要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特区政府是主要责任者之一,因此特区政府各公共部门领导和主管,以至各级公务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事务上都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亦因为如此,维护国家安全法制的完善,有赖各公共部门和机构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希望与会者就本次修法的咨询内容畅所欲言,以助特区政府优化修法方案。
咨询会上,共有10位人士发言(包括团体代表),发言者一致拥护及支持本次修法,指出国家和澳门的安全与发展正面临严峻的风险与挑战,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使《维护国家安全法》达至与国家及香港特区相关法律的同等维护水平,修法极具迫切性和必要性;多名发言者关注与外部势力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侵犯国家秘密等行为的罪状问题,建议法案应明晰有关构成要件,以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亦有发言者认为科技犯罪及网络攻击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需要全社会严肃重视;其他发言者分别就咨询文本中引入“临时限制离境”措施及“情报通讯截取”措施、公务员或等同公务员宣誓问题、律师查阅卷宗,以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等议题提出意见,并与政府代表坦诚交流。
政府代表逐一回应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与会者的提问作出深入说明,指出是次修法乃严格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使修订后的《维护国家安全法》成为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础、主干和核心法律;又说明随着国内外形势不断变化,有需要对现行法律中有关联系境外敌对势力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予以规范和制裁,以切实防范外部干预,预防组织、团体或个人内外勾结对国家安全的侵害;政府代表亦阐述目前本澳网络安全风险威胁情况,以及就本次修法的各种误解作出澄清。政府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并参酌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完善法案内容。
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咨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间共举行8场咨询会,其中3场业界咨询专场及两场公众咨询会已于早前举行。最后一场公众咨询会定于9月16日(周五)晚上7时半举行,地点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有意参加的居民可于9月13日下午5时前,经专题网页(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或致电8800 6323报名。除参加咨询会外,公众亦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方式对咨询文本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咨询文本除可登入专题网页下载外,亦可在咨询会现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
新闻资料来源: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资料来源: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