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 輛通關
粵澳兩地牌車
申請人需先完成廣東省公安廳之粵澳兩地牌申辦流程。
方法一:網上辦理
申請人(車主)可在澳門海關的官方網站/手機應用程式/一戶通/商社通,點選「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進行網上申請而無需親臨辦理。隨後,申請人再按通知內容自行預約,並按預約時間帶同以下文件,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為車輛張貼電子標籤,其後於「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下載數碼證照: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即批文卡),如批文卡資料顯示不清晰,可自行透過內地辦理機關網站下載有關通知書之第二聯以作補充。
-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即批文卡)內所載全部駕駛員之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當申請人收到海關審批通過短訊後,方可預約張貼電子標籤:
- 預約完成後,申請之車輛在預約當天請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屆時請出示“車輛登記摺”正本 或一戶通“車輛資料” 的即時信息,以便進行核對。
- 如車主為商業企業或如非車主親臨辦理張貼電子標籤,須於張貼電子標籤當日提交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附註:
- 曾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均不能使用網上辦理首次申請。
方法二:親臨辦理
申請人(車主或其代理人)可親身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表 (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即批文卡)影印本,如批文卡資料顯示不清晰,可自行透過內地辦理機關網站下載有關通知書之第二聯以作補充(需列印本)。
-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即批文卡)內所載全部駕駛員之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車主為商業企業或如非車主親臨辦理,須提交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當申請人收到海關審批通過短訊後,方可預約張貼電子標籤:
預約完成後,申請之車輛在預約當天請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屆時請出示“車輛登記摺”正本或一戶通“車輛資料”的即時信息,以便進行核對。
附註:
- 所有影印本採用 A4格式,須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出現車主變更(轉名、新增或減少持有人)及車輛狀況變更(顏色或發動機等),均須重新辦理申請。
地點: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澳門海關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週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之規定,相關通行證的簽發費用如下:
- 首次申請:澳門元 100元;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澳門元 200元。
- 首次申請: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 續期申請:自申請起計 1個小時完成。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
橫琴單牌車
- 澳門商戶在橫琴註冊設立至少一家獨立法人公司,在橫琴具備實體經營場所並已實際運營開展業務,允許申請3個以內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證;
- 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新區購置房地產(限住宅、寫字樓、商舖),允許每個單位申請1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證;
- 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工作,持有聘用合同並在橫琴繳納社保,可以申請1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證;
- 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屬於橫琴新區引進特殊人才,或與橫琴新區管委會(及下屬國有企業)有合作協議的澳方派出機構派駐橫琴的工作人員,憑澳方派出機構和橫琴新區管委會政府部門(及下屬國有企業)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以申請1個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照;
- 由2022年8月22日起,全面開放澳門非營運小客車(九座及九座以下)入出合作區配額,澳門機動車所有人為年滿18周歲的澳門居民,允許申請1個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使用此款申請條件辦理的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每月新增發放500個配額,先到先得。琴、澳兩地政府部門可根據橫琴口岸通行能力、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再作調整。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及下屬機構,允許為其所有的澳門公務車輛申請橫琴單牌車資格,並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 對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以上的,限於選擇其中一個條件辦理。
符合資格之申請人,需先於橫琴主管當局完成辦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
- 機動車類型為9座(含)以下澳門非營運小型客車。
- 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頒發的機動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且在有效期內。
- 已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强制保險,且保險期限不少於臨時入境牌證有效期。
- 境內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均處理完畢。
- 安裝電子車牌識別標簽。
-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及機動車3年內無超出批准行駛範圍行駛交通違法行為。
- 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及機動車5年內無超出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滯留境內交通違法行為。
- 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5年內無利用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參與走私、偷越邊境、攜帶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違禁物品、攜帶國家禁止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或超範圍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
- 在境內外無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違法行為。
- 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方法一:網上辦理
申請人(車主)可在澳門海關的官方網站/手機應用程式/一戶通/商社通,點選「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進行網上申請而無需親臨辦理。申請經審批後以短訊通知繳費,申請人可使用網上支付方式完成繳費手續。隨後,澳門海關簽發數碼證照並以短訊通知,申請人可於「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下載數碼證照。
進行網上申請時必須上載以下文件: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確認函。
-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確認函」內所載全部駕駛員之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附註:
- 曾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均不能使用網上辦理首次申請。
- 獲批之車輛須確保已完成內地備案手續,方可經橫琴口岸進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方法二:親臨辦理
申請人(車主或其代理人)可親身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表 (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 (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確認函(需列印本)
-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確認函」內所載全部駕駛員之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如車主為商業企業或如非車主親臨辦理,須提交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申請人收到審批通過的短訊通知後,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繳費。隨後,澳門海關簽發數碼證照並以短訊通知,申請人可於「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下載數碼證照。
附註:
- 所有影印本採用 A4格式,須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出現車主變更(轉名、新增或減少持有人)及車輛資料變更(顏色或發動機等),均須重新辦理申請。
- 獲批之車輛須確保已完成內地備案手續,方可經橫琴口岸進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
地點: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澳門海關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週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之規定,相關通行證的簽發費用如下:
- 首次申請:澳門元 100元;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澳門元 200元。
- 首次申請: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 續期申請:自申請起計 1個小時完成。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
駕駛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珠海的交通安全條例!
凡在橫琴道路發生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將由橫琴新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遵照現行法律法規處理。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海關查詢熱線,電話﹕8989 4317。
港澳跨境車
申請人需先完成澳門交通事務局港珠澳大橋配額新申請。
方法一:親臨辦理
首次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 (澳門車輛):
首次申請所提交之文件及辦理手續,請參閱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 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澳門配額新申請。
自澳門海關接獲交通事務局批准文件後,澳門海關將以短訊通知車主可進行預約張貼電子標籤,申請人必須已完成預約方可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車主可親身或由代辦人辦理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表 (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如車主為商業企業或非車主親臨辦理,須提交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附註:
- 當申請人收到海關審批通過短訊後,方可預約張貼電子標籤。
- 屬首次申請,於預約張貼電子標籤時,海關將協助交通事務局轉交未拆封之信函(內附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等資料)予車主,倘對信函內之資料存有疑問,請向交通事務局查詢。
- 屬續期申請,則須往交通事務局領取相關許可證。
- 張貼車輛通關電子標籤期間,請出示“車輛登記摺”正本或一戶通“車輛資料”的即時信息,以便進行核對。
首次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 (香港車輛):
自澳門海關接獲交通事務局批准文件後,澳門海關將以短訊通知車主可進行預約張貼電子標籤,申請人必須已完成預約方可前往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車主可親身或由代辦人辦理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表(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車主之香港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非車主親臨辦理,須提交授權書以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 車主如為商業企業(公司):
- 香港運輸署發出之車輛登記證明(即牌簿)。
- 如車輛作抵押,須遞交有關抵押證明文件。
須提交有效期內之商業登記證明。
公司委託代辦人之授權書(授權書上必須蓋有委託公司之印章蓋印),以及代辦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附註:
- 當申請人收到海關審批通過短訊後,方可預約張貼電子標籤。
- 所有影印本採用 A4格式,須影印在同一版面上。
- 曾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的車輛,如出現車主變更(轉名、新增或減少持有人)及車輛資料變更(顏色或發動機等),均須重新辦理申請。
地址: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澳門海關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週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之規定,相關通行證的簽發費用如下:
- 首次申請:澳門元 100元;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澳門元 200元。
- 首次申請: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 續期申請:自申請起計 1個小時完成。
- 因損毀 / 遺失而補辦:自申請翌日起計 2個工作日內發出審批訊息。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
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
申請資格:
- 個人申請人必須為澳門居民;
- 公司申請必須為澳門註冊公司;
- 申請人必須為車輛所有人。
車輛資格:
- 車輛所有人為申請人或申請公司;
- 以澳門為首次登記地,澳門註冊私人用途之輕型客車(須已完成所有權登記);
- 車身尺寸不得超過 5.3 米(長)x 2.05 米(闊)x 2.05 米(高);
- 載客量不超過九座(包括司機座位);
- 淨重量不超過2,450公斤;
- 車輛可同時具備其他跨境資格,包括“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下稱“港澳常規配額”)、“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下稱“粵澳兩地牌”)、“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下稱“橫琴單牌”)或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下稱“澳車北上”)等。
駕駛員資格:
- 澳門居民;
- 持有效澳門駕駛執照或特別駕駛許可證 (具輕型汽車駕駛資格);
- 每車最多配備三名指定駕駛員。
有效期及其他規定:
- 如申請車輛已具備“港澳常規配額、“粵澳兩地牌”、“橫琴單牌”或“澳車北上”任一項或二項資格,相關申請將以港澳常規配額、已具備粵澳備案資格的順序作為綁定項目,並自動錄入資料,相關許可有效期、駕駛員資料將與所規定綁定項目的相關牌證時效一致;
- 如車輛不具備上述四類資格,相關許可的有效期將與申請時所提交的內地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有效期一致,且不可超過一年;
- 如屬多車主情況,申請人必須提交獲所有車主的確認同意,包括授權申請人於香港機場管理局下稱“香港機管局”開立預約帳戶並作為登記人,其他車主不能以同一車輛開立帳戶;
- 同一申請人可申請多於一輛車輛參與使用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
- 如屬公司申請人,需額外提供一名聯絡人的個人資料;
- 申請人可於車輛登記摺或登入本局網頁“查詢車輛資料”內查閱車身尺寸等資料。
澳方:
- 「先登記」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APP或網頁版,在交通事務局“澳門私家車預約使用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登記”頁面,點選“新申請”進行登記。網頁請「按此」連結
- 填寫車輛、配額人資料,倘須增加其他駕駛員,則可分享駕駛員二維碼予對應的駕駛員於“一戶通”內填寫其個人資料。上載內地保險證明資料(倘需)、多車主聲明書(倘需)。
- 註︰如車輛不具備“港澳常規配額、“粵澳兩地牌”、“橫琴單牌”或“澳車北上”任一項資格,需於登記前購買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 新申請(個人)
請「按此」連結
- 新申請(公司)
請「按此」連結
港方:
- 「再註冊」在香港機場管理局“香港國際機場自動化停車場網上預約平台”開立帳戶。
- 「後預約」在上述預約平台進行預約。
重要資訊提提你:
- 有關轉機停車場收費和港珠澳大橋通行收費,請參閱“香港國際機場自動化停車場網上預約平台”網頁( https://autoparking.hkairport.com);
- 有關港方註冊和網上預約平台所需提交的文件、保險、泊車費用等相關資訊,請透過上述港方網上預約平台或熱線(852) 2181 8888了解及查詢;
- 每次出行前成功預約停車位及提供香港段保險信息,方可符合駕駛通行港珠澳大橋香港段來往停車場的法規要求;
- 出行前,務必提前進行預約及詳細閱覽港方平台所載的各項資訊,以免影響行程;
- 購買香港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法定責任: 由於港珠澳大橋部分路段及香港口岸位於香港特區的司法管轄區內,因此,申請人需按法例,向香港持牌保險公司購買有效的法定第三者責任保險,涵蓋在香港境内的駕駛活動。有關“易泊保”的產品詳情,請透過上述港方網上預約平台了解。
申請人可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前30天內辦理續期申請。
如已綁定“港澳常規配額、“粵澳兩地牌”、“橫琴單牌”或“澳車北上”資格車輛,於上述綁定資格續期完成後,預約停車場的許可將自動續期。具體操作指南請見連結︰
- 續期(個人)
https://apphzm.dsat.gov.mo/parking-personal-web/files/parking-apply-personal-guide-ren-zh.pdf- 續期(公司)
https://apphzm.dsat.gov.mo/parking-company-web/files/parking-apply-company-guide-ren-zh.pdf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之規定,相關首次通行證的簽發費用為澳門元 100元。
自澳門海關接收申請翌日起計1個工作日發出車輛邊境通行證。
澳門交通事務局“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專頁:
https://www.dsat.gov.mo/VDS_HKparking/index.aspx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
澳車北上
須為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即車主),且年滿18周歲並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的澳門居民,可為本人登記持有的1輛澳門機動車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
申請人須為車輛所有人,不要求具備有效的澳門及內地駕駛資格。倘具備駕駛資格,則可自由選擇是否綁定自己為備案駕駛人。
於內地辦公日上午8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透過“澳車北上”信息管理服務系統( https://macaoapply.singlewindow.gd.cn/ )或下載“澳車北上”App辦理手續

預約規則及注意事項:
以先到先得方式預約(最早可提前30天或最遲於預約日前1天的22:00前預約),額滿後停止當天預約申請,倘有預約配額被取消,將重新於平台上發放供預約。
每台車輛每月可預約3次通關。
當月通關預約已使用後(出境澳門)才可以再次進行預約。
取消預約必須最遲於預約日前1天的22:00前取消,每一車輛每月最多可取消預約兩次。
對於已預約但沒有出境澳門之車輛,將限制其當月往後的通關預約,系統亦會向車主發出禁止預約的訊息。
根據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之規定,相關通行證的簽發費用為澳門元 100元。
澳門交通事務局“澳車北上”專頁:
https://www.dsat.gov.mo/mcars-to-gd
微信公眾號:廣東省電子口岸
打開微信掃瞄二維碼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
臨時出入境車輛
根據第3/2006 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第六-A條規定, 臨時性質的出入境車輛,須向海關關長申請一次性的通行許可。
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
為簡化辦理車輛邊境通行證手續,海關於2019年3月26日推出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
申請人可在網上向海關遞交申請資料,無需親臨辦理。申請資料經海關批覆後,申請人可使用網上繳費服務繳付有關申請費用。
隨後申請人再按通知時間帶同申請文件,前往指定的海關站領取車輛邊境通行證及為車輛張貼電子標籤。
可在網上辦理的服務包括: 首次申請、續期申請、補辦申請和變更駕駛人。
為配合澳門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澳門海關已將“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整合至“一戶通”及“商社通”
現時海關為粵澳兩地牌車、橫琴單牌車、澳車北上及港澳跨境車四類車輛提供的各類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包括通行證的首次申請、續期、補辦、變更駕駛人、查詢或繳費等,全數均可透過“一戶通”及“商社通”進行辦理。
此外,用戶在利用“一戶通”及“商社通”進行申請時,還可以使用“一鍵導入”及“掃碼授權”功能,直接導入車輛和車主的資料,毋須手動輸入及上傳相關文件,進一步簡化申請流程。(教學內容詳情可瀏覽“澳門海關”官方微信號進行查閱)
故市民除了可利用一戶通和商社通申辦車輛邊境通行證的相關服務,亦可透過海關官方網頁、微信帳號或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申辦。
可在網上辦理的服務包括: 首次申請、續期申請、補辦申請和變更駕駛人。
注意:
- 首次申請車輛邊境通行證之人士,可直接透過海關官方網頁「車輛邊境通行證網上服務」向海關提交申請資料,提交申請的同時網上服務一併開通。
- 現時持有車輛邊境通行證而未開通網上服務之人士,如欲使用網上服務,需要親臨海關作登記以便開通有關服務。
- 申請人(車輛所有人/代理人)必須提供一個有效的澳門/香港流動電話號碼,用於接收系統一次性密碼及海關批覆訊息。服務成功開通後,海關將向該綁定的流動電話號碼發送通知訊息。
- (按行政公職局要求,一戶通只能為個人車主本人作申請服務,而商社通則支持代辦及為法人作申請服務)
-
申請人(車主/代辦人)親臨海關開通服務時,需要帶備下列文件:
- 申請表 (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或現場索取)
- 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如為商業企業,須提供90天內有效期的商業登記證明。(如車主多於一人,須一併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 車輛登記摺。(即綠色卡)
- 汽車所有權登記證明文件。(或以電子方式取得的汽車登記資料)
- 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資格確認函。(需列印本) / 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即批文卡),如批文卡資料顯示不清晰,可自行透過內地辦理機關網站下載有關通知書之第二聯以作補充。(需列印本)
- 獲主管當局批准駕駛車輛的所載全部駕駛員之進出本澳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如車輛作抵押,須提交有關的抵押證明文件。
- 如車主為商業企業或如非車主親臨辦理,須提交授權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授權書式樣可於海關官方網站下載)
- 申請人必須綁定一個有效的澳門/香港流動電話號碼,該號碼用於接收系統一次性密碼及海關批覆訊息。
- 服務成功開通後,海關將發送通知訊息至綁定的流動電話號碼。
- 如欲綁定至另一流動電話號碼或車輛狀況發生改變時,須親臨海關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地點: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澳門海關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09:00 – 13:00,14:30 – 17:45
週五 09:00 – 13:00,14:30 – 17:30
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車輛邊境通行證辦事處:
28555090*
-均設有同步錄音